摘要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将于2008年6月1日生效。律师法的最大亮点之一,是对执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和取证权进行了完善和强化。这对侦查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也表明了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从传统的职权主义模式向新型的当事入主义模式转变,由基本开放式的诉讼结构向进一步开放转变。检察机关侦查工作在新的要求下应尽快更新观念,调整工作策略,探索全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适应新法的要求。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8年第2期67-70,共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