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于民事诉讼程序,标的识别问题在刑事诉讼领域始终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其结果便是实践中的诉审关系常常受到误解。由于域外的理论模型与本土环境难以契合,过往的诸多阐释方法均有不足之处,尤其是“不可分”效力等个别特定的概念存在误用。通过对相关司法解释条款的分析,可发现案卷内的自然事件是更接近于现实经验的识别公式。一方面,针对犯罪事实的法律评价未被囊括在内;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尚不足以承载诉审之间的同一要求。而在这种逻辑范式的运作中,亦无法忽视先定后审、突袭裁判等负效应的外溢风险。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25-140,共16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以对质为中心的刑事法庭调查规程研究”(项目编号:20BFX093)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网络刑事司法与营造数字经济法治环境研究”(项目编号:GJ2022B1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