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落实2021年批准的气候行动承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23年9月决定对管理体系标准的协调结构进行修改,增加关于“组织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考虑”的要求,并要求所有ISO管理体系标准都要在2024年第一季度通过修改单方式增加上述要求。2024年2月,国际认可论坛(IA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IAF-ISO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的联合公报》,要求认证机构宜确保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在管理体系的运行、保持中响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考虑”要求。
出处
《中国认证认可》
2024年第7期63-67,共5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