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第四次工业革命对劳动就业市场造成前所未有之冲击,具体表现为技术性失业加速、非正规就业规模扩大等。然而,由于立法的迟滞性,现有劳动法律体系在人工智能时代下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阙如,亟需调整和补充。例如,应当弱化从属性在劳动关系认定中的认定标准,完善和创设包括劳动者解雇、全民基本收入保障体系在内的相关制度,以寻求技术进步与社会效益的平衡和统一。
出处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第3期66-70,共5页
Journal of Dehong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