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被害人怀疑对诈骗罪认定影响研究 被引量:27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欺骗的内容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事实以及价值判断等,采取同类一般人的标准,对十分简单、拙劣的虚假表示行为可以认定为欺骗行为。传统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被害人怀疑不影响对诈骗罪的认定,但被害人信条学认为,被害人已经对诈骗事项产生了"具体怀疑",可以轻易实现自我保护却任意处分财产,就丧失了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本文从自我决定权出发,运用被害人自我答责来解决被害人怀疑对诈骗罪认定的影响。被害人有"具体怀疑"时,运用危险接受法理对诈骗罪成立范围进行限缩;再根据谨慎注意义务的有无,将诈骗发生领域划分为无需谨慎注意义务的一般生活领域和应当具有谨慎注意义务的市场、投资、投机和违法领域,对前者实行无差别的、严格的保护,对后者适用被害人自我答责,从而在限缩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诈骗罪的处罚范围。
作者 黎宏 刘军强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56-69,共1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0

二级参考文献197

二级引证文献11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