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航班延误险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保险,虽然实际购买者不在多数,但实践中也有人通过研究航班延误规律进而购买保险赚取利润,李某航班延误险保险诈骗案就是此种行为的典型。李某通过购票虚构行程,多次利用飞机延误骗取保险理赔金,其行为符合虚构保险标的行为之规定。因果关系与归责的认定是本案的重点,李某的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条件关系,根据合法则性条件说提炼出的规则与保险的功能,也足以认定其创设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并将其实现,可以对其归因与归责。在主观方面,由于李某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不具备民事上的权利,满足“非法”的要求,故认定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并无障碍。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1期544-554,共11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