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泛爵公司诉惠州强宏达公司纠纷案"是一起网络许诺销售案件,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于被告行为是否属于许诺销售行为没有异议,但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在被诉许诺销售行为的地域范围上产生了争议。认定网络许诺销售行为的地域范围,不仅要考虑到网络时代的特殊情况,还需从许诺销售行为本身性质出发。从许诺销售的立法沿革出发,对近五年江浙沪地区的许诺销售案件进行了分析,寻找网络环境下许诺销售存在问题的线索。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60-62,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