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宪法监督制度需要考虑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体制、宪法监督的基本范畴等重要因素,特别需要理性看待违宪和宪法监督带来的影响。坚持党的领导与党也要受到宪法监督是一致的,这个一致性应当体现于宪法监督制度的具体设计中。建议参照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做法,设立党中央的宪法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宪法监督工作。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划分宪法监督职权,并加快立法,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宪法监督制度。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24-137,共14页
Law Science
基金
作者主持的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ZDC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