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科学研究表明,青少年的人格特征通常在18岁左右形成并逐步成熟,此后便基本趋于稳定。故而,他们如果在18岁前遭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者刺激,就极易出现人格缺陷,而缺乏适时适当的心理疏导,他们的这种人格就极有可能发展成犯罪人格。当然,对于几乎所有青少年而言,家庭环境因素可以说在全部影响诱因中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即不同的家庭环境可能塑造出各不相同的人格,而家庭结构、其他家庭成员的作用和家庭角色则是其中最关键的三个要素。
出处
《青年探索》
2013年第6期79-83,共5页
Youth Explor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09XJC820016)
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项目编号:KJ100105)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13127)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YJG1103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