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世界是现代科技与法治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如何提高获取与分析物证的能力是每一名法律工作者必须要正确面对的重大问题,而法庭科学就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金钥匙。特别是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论断、物证在诉讼证据中的地位越发凸显的大背景下,以物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庭科学所发挥的作用势必会越来越大。由此,高等院校必须重新审视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理念,适时地调整教学目的和方案,建构以法庭科学为起点的自然科学与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的"大法学"学科体系,以拓展法律人才的知识结构,促进法学教育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出处
《求索》
CSSCI
2013年第5期169-171,共3页
Seeker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10220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XJC820016)
2013年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项目(KJTD201301)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13127)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YJG110304)
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KJ120105
KJ100102
KJ1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