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各国历史上对自杀行为的法律评价经历了从“犯罪”到“权利”的漫长而曲折的历程。直到20世纪60年代,英国颁布“自杀法案”最后废除“自杀罪”。自杀行为在现代终于被当成人(自杀主体)的一种最后权利。“安乐死”的是与非在20世纪后半叶以后又演成了世界性的法律之争。本文探究了西方各国与自杀相关的法律渊源及其沿革,并以东方的日本为参照作了比较。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63-168,共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0BSH024)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