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正是人类产生以来孜孜以求的道德理想和法律目标。以“平之如水,去之不直”为基本职能的司法活动,被认为是实现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活水之源”。可以说,公正的需求催生了司法,司法又承载了公正的需求,两者具有与生俱来的紧密联系。然而,公正犹如普洛透斯的脸,既变幻无常难以定格,又无法用类似数学的方法准确测评,如何通过法律达到公正是所有法律问题的元问题或终极问题之一。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31-35,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