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场由西方公民社会推动,通过跨国公司的国际采购供应链和全球公民社会网络来传导的旨在改善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社会运动,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要想取得效果,就必然面临一个如何在我国"内部化"的问题。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首先作为一种"私人自愿的执法体系",通过市场领域的跨国公司全球采购供应链在我国"内部化";然后通过与本土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工人赋权项目,在我国培育该运动所需的公民社会基础和工人参与机制;最后,作为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应对措施,我国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的"本土化"的社会责任运动。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是通过作用于我国的市场领域和公民社会领域,然后间接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我国"内部化"的过程,体现了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场、公民社会和政府三个领域的行动者共同治理的错综复杂的权力格局。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编号:09YJ840017)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劳工权益影响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