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产权房"的模糊认识人们通常认为,"小产权房交易"是违法的,并乐此不疲地讨论"小产权房是否应当合法化"。然而,如果有人冷不丁地问一句,"小产权房交易"究竟违了什么法?估计没有几个人能够答上来。事实上最近发生在司法实务界的判决分歧和法学理论界的争论表明,这种流俗看法并不一定正确。例如,在2006年的"宋庄画家村"案(即马海涛诉李玉兰案)中,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认为,“小产权房交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买卖合同无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该判决。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236-239,共4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