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法理学是明确将"法理"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法理之学"。实现日本传统"法理"概念向现代"法理"概念转变并使其具有学术意义的是现代"法理学"学科的创立者穗积陈重他们通过整合英美分析法理学和德国传统法哲学,让其成为现代日本法理学的两大研究主题,也形成了以分析法理学和法哲学为核心内涵的现代"法理"概念。自从中国学界将"法理"作为"法理学"的中心主题这一命题提出以来,学者们进行了许多对"法理"概念加以凝练的尝试。从日本成功将西方法学理论本土化的经验中,我们也能找到可供参考的"法理"概念提炼乃至中国法学发展的方法和路径。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共16页
Shando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