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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企业隐私协议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完善对策——以隐私协议知情同意条款为中心展开实证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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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磊 邓丹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59-66,共8页
签订隐私协议是网络运营者获得用户授权同意的主要途径,隐私协议在本质上属于数据控制者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或流转用户个人信息的特别约定。隐私协议知情同意条款是隐私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基于常见的26家网络平台企业应用程序中的... 签订隐私协议是网络运营者获得用户授权同意的主要途径,隐私协议在本质上属于数据控制者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或流转用户个人信息的特别约定。隐私协议知情同意条款是隐私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基于常见的26家网络平台企业应用程序中的隐私协议知情同意条款展开实证研究,发现隐私协议存在的主要缺陷并提出完善对策,即:回归隐私协议的初衷,优化隐私协议的内容架构,建立用户选择权和拒绝权的分离模式,构建警示标记明示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隐私协议 知情同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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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隐私协议中同意条款的形式合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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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湛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67-75,共9页
用户同意是互联网企业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前提,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各国互联网企业大多会在隐私协议中内置同意条款。为了满足数据合规的要求,隐私协议往往会详细而冗长,加之互联网行业各领域普遍的垄断,用户出于经济理... 用户同意是互联网企业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前提,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各国互联网企业大多会在隐私协议中内置同意条款。为了满足数据合规的要求,隐私协议往往会详细而冗长,加之互联网行业各领域普遍的垄断,用户出于经济理性,通常不会阅读隐私协议,当然也包括其中的同意条款。但是,各国为保证用户自决的实现,往往要求同意需要以知情为前提,一般要求用户给予明示同意。然而,用户普遍不阅读隐私协议的现实,使“同意”浮于表面,却给予企业形式上的合规,不仅无法起到保护个人信息的作用,反而可以令企业藉此逃避监管。因此,需要正视同意条款无法适应时代的现实,在利用同意条款督促企业形式合规之余,还需要出台统一完善的必要信息国家标准;支持企业以扩展业务、经济激励等形式满足信息收集的需求;推进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制度等措施来弥补同意条款的失效;并且仍需维持企业的创新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协议 同意条款 形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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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在ICSID被诉第一案中的仲裁管辖权问题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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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漆彤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4年第1期253-264,共12页
长期以来,中国对参与国际司法和仲裁活动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在对待ICSID投资仲裁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通常仅允许将与征收补偿有关的争议提交中心仲裁。然而,近年来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议解决实践中的仲裁庭管辖权范围呈扩大趋势,中... 长期以来,中国对参与国际司法和仲裁活动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在对待ICSID投资仲裁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通常仅允许将与征收补偿有关的争议提交中心仲裁。然而,近年来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议解决实践中的仲裁庭管辖权范围呈扩大趋势,中国的这种谨慎态度正逐步受到挑战。2011年5月,马来西亚伊佳兰公司向ICSID提交了第一件针对中国的案件,该案在管辖权问题上主有两个不确定之处,即(1)同意条款的范围与解释问题;(2)能否援引中国第一代BIT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求获得中国第二代BIT中更广泛、更有利的程序性待遇问题。该案的启示更多在于案外,即同时作为重的资本输入和资本输出大国,中国应从侧重资本输入管制的第一代BIT和侧重投资自由化的第二代BIT,逐步发展并过渡到更为均衡的第三代BIT时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CSID 国际投资仲裁 管辖权扩张 同意条款 最惠国待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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