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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劳动力商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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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观点把马克思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理解为“劳动力变为商品”的条件是不准确的;劳动力变为商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劳动力商品是商品经济的普遍范畴。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仍然存在着劳动力商品化的条件:第一,劳动力为劳动者个人所有;第二,劳动力所有者与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代表的国家(或其他人或组织)之间的对立,使劳动力尚不能获得其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把社会主义劳动力看作商品,既不悖于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理论,也是与目前深化改革的要求相一致的。
作者 刘兆峰
出处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2-1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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