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搞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要制定好总体规则 刘为民认为,首先要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全面的、多层次的规划。其次,在国家和地方的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程序列入相关指标。再次,在每年的国家和地方计划中,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重点予以强调和规划,并由人大和政协重点督察。最后,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劳动就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中。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3年第7期40-45,共6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