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今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出工作提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坚决进行整改整治。何谓“新形象工程”?是指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仍进行非必要、非急需的项目建设。比如,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争创“创新城”“智慧城”“幸福城”,钻营各式各样的“百强县”称号;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幌子,打造豪华的“市民之家”“办事大厅”“群众文体馆”;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换一任领导换一个系统”;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斥巨资大建城市规划馆、城市展览馆、智慧城市馆等展览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