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依托产业振兴,彰显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产业发展主体性;注重教育培训,着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氛围营造,突出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传承发展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提升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参与乡村生态建设的行动力;坚持组织赋能,不断实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参与乡村建设与治理的制度化,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出处
《新西部》
2024年第2期138-141,共4页
基金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一般项目“凉山彝族地区农村妇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作用研究”(项目编号:YZWH2317)
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功能研究”(项目编号:202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