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地是秦并灭六国、统一天下进程中出现的临时性行政法域区划,合乎秦法家治国的功利实用主义,具有权宜性特征。因秦与六国之间存在政治、经济、文化与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且新黔首对秦抗拒情绪强烈,秦在新地务实地采取了柔性、变通的法律治理策略。秦新地法律治理呈现出严酷与优待并存、压制与让步兼具的特点。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0-31,共12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司法政策百年发展史研究”(项目号21ZDA1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