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纪法规范互动与协作的产物,纪法协同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法治目标,以党的领导为法治逻辑起点,以加强权力监督为法治运行保障,以纪监协作为基本的法治方式。在以《监察法》为核心的纪法规范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能、推进协作效能化提供规范依据的同时,亦可从法哲学层面为其合理自洽提供有效支撑,纪法协同践行了结构主义维度下要素联结的理念,符合矫正正义、分配正义的内在要求,同时延续了社会主义腐败治理的思想脉络。另外,应警惕法治教条主义与法治虚无主义对反腐工作的消极影响,通过纪法协同强化有效治理、增强法治约束,以矫正两种实践误区。
作者
潘向新
朱雯昕
Pan Xiangxin;Zhu Wenxin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84-93,共10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