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易遵发、姜启成等家藏诉讼文书》第三部分重点收录了贵州文斗寨清末至民国时期家藏官文书。该书录文存在因不识俗字、异体字造成的部分误录、漏录现象。结合字书,并核对原契图版,考辨和校勘录文中误读和失读的文字,以期恢复文书的本来面貌,也为该书的再版和相关研究扫清语言文字障碍。
出处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Anq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宋元以来契约文书词语汇释”(15BYY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