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年至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年,社会发生了伟大的变革。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新中国女性的离婚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社会在探索中前进,婚姻法逐渐完善,为女性提供法律保障,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在国家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女性卸下思想枷锁,敢于追求人生幸福,社会大众亦在社会前进的步伐中解放思想,逐渐正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与离婚问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促成了女性从隐忍到苏醒离婚观的形成。
出处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50-56,共7页
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