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是我国环保领域弱项,当前国内立法既无法满足国际公约履约要求,又无法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实践要求。通过分析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立法现状,剖析当前立法问题,结合国外生物遗传资源立法模式,提出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立法进路:修订既有法律、加快专门立法进度、制定综合性立法。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48-55,共8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15ZDC031)
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