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审计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在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外部监督亦是不可或缺的。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37条为研究起点,通过对国家监督体系类型化的比较可以发现,政府审计与其他外部监督手段相比,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对党的监督主要通过独立性、专业性、全面性和法定性四方面的优势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出处
《财会月刊(中)》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89-93,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高校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b/2016/01/04)
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南京审计大学)课题(项目编号:GGSS2016-11)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研究基金项目"新形势下政府审计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功能研究"(项目编号:GAS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