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快播庭审案"入手,以大数据时代的技术变革为背景,结合案件中引发的技术是否中立等争议性问题展开分析。本研究借鉴场景传播、场域理论和技术中介理论等视角,提出大数据时代的传播生态是由大数据技术主导、以场景化传播为惯习的媒介新场域。在这个媒介技术主宰传播并全方位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传播生态中,传播伦理问题应不仅限于既有的对人的归因,也应对技术问责,并需要从技术手段入手去深入探讨如何突破传播伦理的困境,进而带来技术伦理观的更新。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45-149,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大数据时代的传播伦理研究"(15XW02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