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作为一种公益性高等教育机构,凭借自身的独特魅力聚合了社会闲置资源和力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高等教育服务和产品,也为更多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此,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需要政府公共财政提供必要资助,有其若干现实理由: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凝聚多方合力,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加强内外联动,促成高等教育良性竞争,构建高等教育竞争发展的良好格局;可以增加办学经费,提升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实力;有利于对其进行有力督导,全面引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科学发展。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109-115,共7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基金
贵州省社科规划项目"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公共财政资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GZQN07)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