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人民警察法》已实施20年了,为了适应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公安的目标以及警察队伍建设的发展.总结警务改革的实践成果.健全与完善我国的人民警察制度.根据中央政法委司法改革的设计和公安部党委的决定.需要对现行实施的《人民警察法》进行修改。《人民警察法》的修改意义重大.关乎到人民警察制度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性问题。《人民警察法》是规制人民警察制度和队伍管理的“基本法”或综合法,具有组织法、任务法、授权法和行为法的性质.核心是对警察的授权与管理.该法是警察管理法和警察行为法,即赋权、行为、保障、责任。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10-11,共2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