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保全制度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对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带来了隐患,事实上社会需求早已吹响了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的号角,法律作为利益的博弈平台,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与此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民事诉讼法律中有关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模糊规定甚至是缺失,给司法实践中这一行为的认定带来了困难。通过案例对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行为的实体及程序分析,以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寻找解决这一难题的路径。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54-59,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