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波斯纳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发展出"波斯纳定理",该理论被誉为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对法学、经济学和伦理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波斯纳定理"以效率为导向,在一定范围内有助于改进法律制度,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但自身也存在巨大的道德缺陷:忽视人的尊严,不尊重个人基本权利;难以保护人伦关系,漠视人伦关系的价值;违背分配正义,不顾公平。我们应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确立人权的制度保障,把"波斯纳定理"关进道德的笼子里。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77-81,共5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法治建设的道德困境与出路问题研究"(10BZX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