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两汉400余年历史,女子再嫁现象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在这些再嫁的女子中,既有身份高贵的社会上层,亦有出身卑微的百姓平民,可见此时的女子再嫁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就这些再嫁女子当时所属的婚姻状态而言,可将其分为离婚再嫁、夫死再嫁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再嫁等三类。汉代已婚女子能够相对自由地选择再嫁固然离不开当时女子在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其所拥有的较高社会地位,然而,家长态度、国家政策乃至当时的社会风气等因素亦不可小觑。同时也应看到,虽然汉代女子在再嫁问题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但"一醮不改"的观念正逐渐成为束缚已婚女子的精神枷锁,而宽松的社会环境亦渐趋为"三从四德"的社会思潮所吞噬。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13年第6期39-42,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