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从内涵的角度来看,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中获得的额外支付,应该得到的合理偿付,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该争取的合理补偿,不是无理争利。按索赔的目的,索赔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本文就适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施工索赔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出处
《中外建筑》
2000年第5期66-67,共2页
Chinese & Overseas Archit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