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举制度是宪法里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制度之一,在选举制度中,候选人通过向选民告知自己的政治主张来达到宣传自己的目的,同时向选民做出一定的承诺。一方面通过提出各项关乎选民利益的主张来取得选民的信任,同时也是在向社会做出承诺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选民则通过竞选寻找、挑选自己利益的忠实代言人,今年来频繁出现的自荐参选人现象则体现建立竞选制度的要求。本文以自荐参选人现象为着手点,通过分析该现象存在的意义及社会现实问题,重点提出并分析建立竞选制度的必要性,强调在现行选举制度中引入竞争机制,改善目前通行的介绍候选人办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借鉴、改造并运用竞选的方式,使其成为一种民主的选举形式,加强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让选民有真正的选择权。
出处
《商情》
2010年第27期86-87,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