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有建筑物改造对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研究我国既有建筑综合改造的管理体制,明确改造过程中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资金来源,对全面科学规范地管理既有建筑物综合改造活动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着重分析了我国法律对既有建筑综合改造管理的相关规定,研究了我国既有建筑综合改造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资金来源;在借鉴新加坡以及美国等的既有建筑综合改造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针对我国既有建筑物综合改造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
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9期92-95,共4页
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基金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项目(2006BAJ03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