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益主体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具有非营利性、非强制性、救助性和社会性的一切公益活动,是社会公意的一种良性反馈、积极作为和达成。公益不仅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更蕴涵可贵的精神气质和人文精神,表达和传承着最荣耀的公益精神。公益精神就是,公益主体基于一定的关怀和利他意识而面向特定社会群体或人类发展共同关注问题的行为的一种心理态度、价值观念和人格品质。它内涵着一种社会责任感、团结互助意识、参与精神和文化精神。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CSSCI
2010年第1期87-91,共5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