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私、隐私权和知情权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精神生活需求增长产生的范畴,国内外学者对这三个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界定。然而二者生来边界模糊,注定存在诸多冲突,直接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适当平衡和协调二者的冲突尤显重要。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是权利冲突的特殊表现,是价值和法益的冲突,二者的冲突涉及公法和私法两个领域,解决二者冲突应当遵循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权利协调原则、恪守人格尊严原则、有限的公众合理兴趣原则、利益衡量原则五个原则。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8年第6期71-74,共4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导项目<信息不对称与我国法治发展>(课题编号1152403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