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治国理念。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和谐社会基石的夯实也应该首先要靠经济的和谐发展,这就要求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与公平正义、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实现,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恰好具备调节经济和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应将税收所具备的功能融于税制体系建设中,让其真正担当起促进经济和谐发展的重任。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29-34,38,共7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