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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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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以下简称“《海关复议办法》”)规定,复议中,作为申请人相对的一方——被申请人,有以下几种情况。
作者 马军
机构地区 海关总署政法司
出处 《中国海关》 2008年第7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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