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电子政务与制度学的双重视角探讨构建电子政务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交叉研究框架的基本问题,对各级政府为民执政、阳光施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电子政务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都是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二者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参与权、知情权及监督权理论成为这一研究基础的合理内核;研究的价值体系决定了应该运用电子政务方法论,最大限度地公开与共享信息,合理地设计、安排相关的保密权限与行政救济制度,促进其研究成果更加规范,更富有成效。鉴于此,政务信息公开主体、客体、环境及其整合构成了这一研究的基本范畴。
出处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58-60,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