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导言
所谓“错误出生案件”,是指原本不应该出生的婴儿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而出生。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人可以借助医学知识及医疗措施防止生育、或者中止生育具有先天缺陷的婴儿。然而,在医学发展增强了人们对个人及家庭生活之决策能力的同时,也使得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相应地承担了更多的注意义务和法律风险。无论在我国抑或其它法域,“错误出生案件”屡见不鲜。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实例: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682-700,共19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