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先起诉索尼案是我国第一起针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诉讼。通过对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垄断性高价、拒绝交易等诸多基本反垄断结构要素的实证分析以及知识产权滥用的探讨,可以认定索尼公司以滥用专利技术为手段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行为,但是,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却难以得到有效的规制。我国应该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加快建立反垄断法及其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制度。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2006年第4期50-56,共7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研究"(项目编号70473001)的初步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