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团体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具有意见表达、进行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等多项功能,可以在辅助政府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促进社会分化重组以及缓解社会矛盾等多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中国社会团体的社会意见表达功能却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缺失,目前在总体上仍然不足。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利益统合关系,并由这一关系造成的社会团体仅限于服务政府这一功能定位片面化。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化要求政府与社会团体之间由利益统合向利益分离关系发展,社会团体由服务政府向服务社会转化。通过改革社会团体管理制度,提高组织专业化水平等途径,最终为在利益分离基础上的中国社会团体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和组织保证。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20-24,共5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