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床静脉输液中的加药工作一直是由护士在各个病区的治疗室来完成的.治疗室的环境各级各类医院差异很大,仅属相对洁净[1].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药物配制必然存在诸多弊端,成为安全输液的隐患.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时规定>第6章第28条中规定: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2].将静脉输液药物集中配制、管理,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医院管理的一项新举措.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03年第10期63-64,共2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