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出生于同一州队列的4138例儿童的流行病学研究中在4岁时作了调查,有残疾的患儿45人占1.1%.从出生至4岁这一期间每千人的发病率:运动障碍5.1,其中大脑性瘫痪4.1、脊髓脊膜突出和脑积水0.5、代谢紊乱0.5;智力低下,重度2.9、中度1.4、轻度2.7;癫痫4.6;重度视力减退1.4;重度听力减退0.7。45例患儿中只3例仅为出生前后期损害所致。2/3的患儿有胎儿期因素或胎儿朔和出生前后期因素皆有所致。生产性窒息看来是运动障碍和智力低下的罕见因素。早产儿增加了自身大脑性双侧瘫痪的危险性而对智力低下无影响.在智力低下患儿中一半是妊娠年龄低下,半数以上是胎儿期受损害.残疾的流行病学是反应胎儿期、出生前后期和出生以后保健措施的一个重要指征.儿童大脑性瘫痪的流行病学研究已在澳大利亚、英格兰、爱尔兰和北欧完成.Paneth 和Ki(?)ley 1984年发表了一篇综述.重度智力低下在加拿大、英格兰和北欧进行了调查。丹麦Frederiksborg 州1978年出生的儿童在4岁时大脑性瘫痪、智力低下、癫痫、语言障碍和重度视力、听力减退的发病率作了研究,并试图确定导致残疾的性质和时间.这组儿童的产科资料另有报道.
出处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1991年第1期34-37,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