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负“文责”也当负“字责”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写文章有个“文责自负”的定则,这是指文章的内容真实与否,正确与否,作者须负责任。除此之外,我认为组成文章最细小的东西——文字,作者也当负责。这是为什么呢? 君不见,社会上错别字比比皆是?商店广告上,电视屏幕上,电影银幕上,以至报纸杂志上,俯拾即是。本来,写文章(或映字幕)是一项极严肃的工作,有人却不负责任地信笔写起来,于是错别字泛滥成灾。若将文章比作人,那么,错别字就是人体上的疮痍,叫人望而生恶。可惜,这种“疮痍”还没引起应有的重视,我们搞文字工作的同志,不可不慎! 二月七日《人民日报》载文批评,有人将“大椒”、“海带”、“香蕉”、“伤湿止痛膏”写成“大交”、“海代”、
作者 江乐山
出处 《汉语学习》 1984年第5期64-65,共2页 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