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指的是除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地区、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机构的改革。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地方各级行政机构“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调整结构、精减人员”,克服现存的机构重叠、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等弊端。逐步使行政管理达到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水平,保证地方各级政府协调运转,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29-33,47,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