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在经营不善而退出市场的过程中,往往是由央行和地方政府承担个人债务清偿的责任。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由各级政府或中央银行"买单"的缺陷和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这种模式不仅给各级财政带来沉重负担,而且导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的严重扭曲。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维护以银行业为轴心的金融信用体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功能。
出处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2年第S1期65-68,共4页
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