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3年1月11日中英签订了关于废除治外法权的新约。这个条约废除了英国在华的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受到中外人士广泛称赞。然而英国仍占有香港和九龙,不平等条约中一些问题仍留待战后谈判解决。因此这个条约并未给中国带来真正的平等。在这次谈判中,围绕着废除不平等条约中的"通商"、"最惠国待遇"、"沿海贸易和内陆航行权"、"双重国籍"、"外国领港员"和九龙等问题,中英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反复较量。国民政府要求"一刀切",干净、彻底地废除不平等条约和收回九龙。英国虽然迫于形势不得不进行谈判,但又力图保留尽可能多的特权。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英国坚持顽固立场,软硬兼施,既拒绝讨论九龙问题,又虚伪许诺战后讨论九龙问题,迫使国民政府签订了新约。
出处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134-145,共12页
Histor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