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赣江中游地区,地方官府主要采取"官督民修"形式参与地方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由其主导修建的主要是护城堤防设施和大型灌溉设施,且修建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民众负担。这种管理体制,是传统国家政权控制理念在水利领域的体现,其实施效果的不同也体现了王朝政府执政能力水平的变化。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23-127,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项目"明清鄱阳湖流域水利开发与地方社会变迁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C770053)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明清鄱阳湖区水资源开发
人口流移与社会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1LS04)的阶段性成果